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家庭财产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6.家庭生活支出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家庭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缴费凭据;
(2)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7.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2)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
(3)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状况证明;
(4)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租(住)房相关证明;
(5)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各种相关文件泛指:企业各类管理制度、技术文件、工艺规程、检验规程、作业指导书及相关的原始数据等。
1.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这意味着您需要一个固定的办公地点或店铺来作为您的俱乐部的基地。
2.必要的办公设施:这可能包括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以便进行日常的办公和业务处理。
3.满足注册资本要求:根据规定,开办旅行社的注册资本要求为国内旅行业务需注册金30万元,开办国际旅行业务需注册金不少于150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应对上海人口深度老龄化的趋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干部身份是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事管理的制度,一直沿用到今天。
仅在一些情况下还有用,比如报考公务员,一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称的认定、评定,工龄的审核等也和此有关。在目前的中国社会体系中,正常从业人员分三种身份:农民、工人、干部。农民归农业部管理,工人归劳动局管理,而干部归人事局管理。大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属于国家干部身份。通过向劳动部门申请办理招工(就业)手续后具备工人身份,通过人事组织部门办理吸收、录用干部手续后具备干部身份,国家统一招收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执行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也具备干部身份。我国不同部门具备不同的行政职能,其中干部管理等方面由人事组织部门负责,工人管理及社会劳动保障等方面由劳动部门负责。目前身份仍是影响我国人才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具备明确身份的人员还不能随意流动。干部身份靠三方协议,靠派遣证。派遣证就是你大学生干部身份的证明,假如某天你被提干时,这个就是你可以被提干的证明,因为你是干部身份。否则你就不能被提,因为你是工人。1、传达范围,传达方式及执行要求。
2、文件传达应包括:1)传达范围。涉及需要执行的人员范围。2)传达方式。按文件的重要性及涉密程度而定,可以通过公司宣传栏、广播、会议、内部网络或个别传阅。3)执行要求。涉及工作布置及工作反馈。此时传达范围即责任人,执行要有时间规定。
老年人高龄补贴的发放工作
(一)各县区、开发区要求高度重视老年人高龄补贴、广西老年人优待证业务工作,落实好专人负责抓好落实,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按常规发放,应发尽发,切实做到不漏发、不错发、不超发。
(二)各县区、开发区要求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文件规定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保障对象,实行“严格审查、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依据标准按时发放。
十四部门出台文件——露营业发展再添动力
近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露营营地建设、露营全产业链发展、规范露营管理经营等问题逐一明确,为丰
63号文件国企退休教师待遇 -退休
(一)补贴标准:对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其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含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低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以加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名义予以补齐;实际发放额高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现有渠道发放。(二)补贴调整:今后,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的
各区(县)房管、绿化和城管执法部门:
住宅小区绿化是住宅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住宅小区有生命的配套基础设施,对提升住宅小区景观面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有着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发挥住宅小区绿化的功能,使之更好地服务市民、服务社会,特对住宅小区绿化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房管、绿化部门的沟通,形成部门联动机制
区、县房管和绿化管理部门应主动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的工作例会制度,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计划、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展,定期通报住宅小区绿化投诉受理和处置情况,及时沟通住宅小区绿化重大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的绿化环境。
各区县房管部门、街道(乡、镇政府)在组织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改造过程中,涉及绿地改造调整、临时占用绿地或树木调整变动的,应当会同绿化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综合改造方案。绿化部门应跨前一步,主动参与对住宅小区综合改造中有关绿化改造调整方案的审核、质量监督和验收等工作,加强行业技术指导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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