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厦门北下车 然后907到华大门口 BRT入岛 在双十站附近有个七天可以住下 然后可以做BRT到轮渡 就可以开始 鼓浪屿 厦大游 咯 到鼓浪屿的轮渡不要钱 回来8块好像 鼓浪屿上什么日光岩啊什么个人觉得没什么好玩 可以多吃吃东西 走走小巷更有意境 然后回来可以去对面的星巴克坐下 逛逛中山路什么的 中山路老虎城附近有条美食街 挺不错的 可以吃到不少东西 然后轮渡对面有到厦大的公交 顺便可以看看演武大桥还有环岛路 搭公交到会展中心那 相当不错 可以去萤火虫公园看看 不过要预定的 详情可以百度看看 还有半晚的时候可以去海湾公园看看 。。集美的鳌园 还有集美中学都很美。。。特别集美中学 。。。太漂亮了。。。晚上过去看更美。。顺便搭BRT欣赏厦门夜景。。听说新开的观音山那不错 也可以去玩玩 玩的东西太多。。自己要挑着看咯
厦门好玩的地方
1.鼓浪屿
这是著名的“海上花园”,提起它,人们就会想到椰风树影、碧海蓝天;这是国内绝无仅有的“钢琴之岛”,更何况,这里还是很多文艺青年和小资们心目中理想的“根据地”,有着“中国最美城区”的美誉。当你穿行于那些迷宫似的小巷,很可能与这座小岛的清幽不期而遇。鼓浪屿的有些角落,就是那样静候百年,等待你的会心一笑。
2.环岛路
环岛路是厦门环海风景旅游干道之一,途径轮渡、厦大白城、胡里山炮台、椰风寨、国际会展中心、观音山、五缘湾等主要景点,大海、沙滩、彩色路面、青草、绿树,构成了一条美丽的海滨走廊。游客漫步其上,一边领略蓝天碧海的壮美,一边浏览小岛的自然景色,令人心旷神怡。如果你爱TA,那就带TA来厦门环岛路吧!
3.南普陀寺
南普陀寺在厦门岛南部,五老峰下,厦大鹭大,左右毗邻。因为和浙江舟山普陀山的普济寺一样,主供观音大士,又地处普陀山之南,故名南普陀寺。始建于唐末五代的它是厦门岛香火最旺的寺庙,却并不像有些寺庙门票那样巧取豪夺,动辄上百元的门票,南普陀普度众生一律免费,不仅如此还会免费送你香火供奉佛祖观音。
4.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一直就有“中国最美丽大学之一”的美誉,它位于厦门岛的最南端,拥有得天独厚的山海景观——背倚连绵起伏的五老峰,面临碧波万顷的厦门湾,旁邻香火缭绕的南普陀寺,想要不美丽都很难。
5.华侨博物馆
华侨博物馆位于一片老城区的十字路口,可免费入内参观。乘坐厦1、厦2、15、29路等多路公交车在博物馆站下车即可。如果从厦门大学西校门出来,步行10分钟就能到。博物馆院内绿阴葱葱,面向大门的位置,赫然可见一块巨石,上书“勿忘故国”。
6.胡里山炮台
“八闽门户、天南锁钥”的胡里山炮台,它的前身是石壁炮台,鸦片战争期间被英军摧毁。后来,在洋务运动的推动下,清廷在旧址附近建造新型近代化的胡里山炮台。但事情远没有计划的那么简单,这个炮台足足花费三十万两白银,经过几代人22年的不懈努力才得以建成。建成后的胡里山炮台也因装备克虏伯大炮,而威震海内外。
7.曾厝垵
被驴友誉为全国最文艺的村子的曾厝垵,好像宫崎骏动画中那些世界的夹缝。位于厦门最美的环岛路上,在那个与众不同的车站,在两座房子中间,透出一片海景。也好像这个村子,在城市与现代之间,留下的一份田园。
8.厦门园林植物园
“山岩多胜概,万古独称奇”,用清初名士薛起凤的这句诗来形容植物园,再合适不过了。
9.铁路文化公园
厦门铁路文化公园,曾经的鹰厦铁路延伸线,保留了这座城市交通发展最初的记忆,承载了几代人的泪水与欢笑。而今,荒废已久的老铁路迎来新生,摇身变成最新潮的特色带状公园。
10.五缘湾
要在厦门这片旅游热土中寻找一片风景优美但却没有太多人打扰的片区,非五缘湾莫属。这里有着厦门岛最蓝的一片海,也是白海豚保护区的所在地。这里有面积广大的五缘湾湿地公园,可以游泳、垂钓、看到优雅的黑天鹅。这里还有五缘湾帆船中心,可以租一条帆船凭借风力去往任何你有兴趣的地方。
厦门好吃的食物
1.沙茶面:厦门人从小吃到大的最普通最常见的小吃了,无论闹市或深巷,沙茶面几乎无处不在。
2.海鲜
3.烧肉粽
4.土笋冻
5.海蛎煎
6.叶氏麻糍
7.八婆婆烧仙草
8.龙头鱼丸店的小份鱼丸汤
望采纳啊,写了好久的说,谢谢!
员工是属于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那么全部由对方承担赔偿,保险赔偿不足的由车主赔偿。在交通事故赔偿处理结束之后应该由工伤保险和单位补齐其中的差额。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厦劳社〔2007〕50号》
八、第三人责任导致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Copyright © 2024 茶色旅游网 滇ICP备2024020316号-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