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旅游景点是指那些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革命斗争相关的地点,以及与中国革命文化和红色遗址相关的旅游景点。这些景点以其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
中国拥有众多资源丰富的红色旅游景点。这些景点一方面承载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国的革命精神和民族意识。
红色旅游景点不仅具有巨大的观光价值,还能带来许多正面的影响。
红色旅游景点丰富多样,既有历史悠久的红色遗址,又有生动鲜活的红色印记。通过参观红色旅游景点,人们不仅能够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也能够感受到中国革命的伟大精神。同时,红色旅游景点的发展也为地方经济提供了新的动力,并为传承和弘扬革命精神做出了重要贡献。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通过本文能够帮助您了解红色旅游景点,并为未来的旅行计划提供参考。
昆明旅游的景点有滇池,民族文化村,世博园还有几十公里外有著名的石林……
红色昆明犬,是一种中国犬种,也是中国珍稀的宝贵遗产之一。这种犬种以其独特的外貌和温和的性格而受到人们的喜爱。本文将介绍红色昆明犬的特点、历史背景和饲养技巧。
红色昆明犬以其独特的红色被毛而得名。它们身材匀称,体格适中,外形优美,拥有灵活的步态。红色昆明犬具有清晰的咬合力和强大的嗅觉,使其在狩猎和搜救领域非常出色。它们对家庭成员忠诚友好,喜欢与人相处,并对陌生人表现出一定的警惕性。
红色昆明犬的被毛密而光滑,质地柔软,呈现出鲜艳的红色色调,使其在人们眼中更加吸引人。它们的眼睛呈现出聪明而灵敏的表情,给人以亲切感。红色昆明犬的尾巴是中等长度,稍微上翘,给整体形象增添了些许动感。
红色昆明犬起源于中国云南省的昆明市,距今已有几个世纪的历史。最早,它们是由当地的猎人和农民用于狩猎和看家护院。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发现红色昆明犬不仅具有很高的实用性,还有着珍贵的遗传基因。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包括人们对外来犬种的兴趣增加,红色昆明犬的数量逐渐减少,种群面临着严重的威胁。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一中国珍稀的宝贵遗产,相关机构投入了大量的努力,对红色昆明犬进行繁殖和培育。
经过多年的努力,红色昆明犬的种群逐渐恢复,受到了国内外犬迷的广泛赞誉。如今,红色昆明犬已成为中国犬种的骄傲,代表着中国传统与创新的完美结合。
饲养红色昆明犬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下是一些饲养红色昆明犬的技巧:
总结起来,红色昆明犬是中国珍稀的宝贵犬种之一,以其独特的红色被毛和温和的性格而受到人们的喜爱。饲养红色昆明犬需要提供适宜的生活环境、均衡的饮食、定期运动、社交化训练和定期健康检查。希望通过更多人的关注和保护,红色昆明犬能够继续繁衍下去,为我们的国家增添光彩。
红色资源指在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革命遗址,革命遗迹,革命文物等物质票面,所颁布的革命政策,革命动品,革命目号等制度层面,所形成的革命信念、革命精神、革命品质等精神层面在内的蕴含宝贵精神财富的形态总和。
伟人故里、革命历史事件和活动遗址、遗迹、墓碑(群)/烈士陵园、综合性的革命历史纪念馆、革命历史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1、伟人故里:主要是革命伟人、将帅祖籍地或出生成长的地方,其核心资源包括故居、墓地/陵园、生产生活活动遗址遗迹和曾使用过的物品及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资源。如毛泽东故居、刘少奇故居、周恩来故居和邓小平故居等。
2、革命历史事件和活动遗址、遗迹:是指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在革命战争、历史事件、重要机构及活动发生地的遗址、遗迹等遗留下来的物质遗产。主要是指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活动旧址及其遗留下来的物质和非物质遗产,包括建筑和历史文物等。如井冈山革命纪念地和中国共产党“一大”会址、湖南浏阳的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
3、墓碑(群)/烈士陵园:主要指为纪念为革命牺牲的战士而修建的墓碑(群)、烈士陵园等。其主要功用是缅怀革命烈士,学习革命精神,如雨花台烈士陵园。
4、综合性的革命历史纪念馆:是指后人为纪念这段历史,在本身拥有一定红色旅游资源的前提下建造的综合性历史纪念馆和其他标志性建筑物,包括纪念碑、博物馆、纪念馆及收藏的物品等。如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5、革命历史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指在这段历史中遗留下来的革命故事、革命传说、革命文艺,具有感召力和时代精神的文化遗产,包括革命精神、革命道德传统等,如:刘三姐的故事、毛泽东诗词、铁道游击队。
主要有:伟人故里、革命历史事件和活动遗址、遗迹、墓碑(群)/烈士陵园、综合性的革命历史纪念馆、革命历史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别如下。
1、伟人故里:主要是革命伟人、将帅祖籍地或出生成长的地方,其核心资源包括故居、墓地/陵园、生产生活活动遗址遗迹和曾使用过的物品及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资源。如毛泽东故居、刘少奇故居、周恩来故居和邓小平故居等。
2、革命历史事件和活动遗址、遗迹:是指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在革命战争、历史事件、重要机构及活动发生地的遗址、遗迹等遗留下来的物质遗产。主要是指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活动旧址及其遗留下来的物质和非物质遗产,包括建筑和历史文物等。如井冈山革命纪念地和中国共产党“一大”会址、湖南浏阳的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
3、墓碑(群)/烈士陵园:主要指为纪念为革命牺牲的战士而修建的墓碑(群)、烈士陵园等。其主要功用是缅怀革命烈士,学习革命精神,如雨花台烈士陵园。
4、综合性的革命历史纪念馆:是指后人为纪念这段历史,在本身拥有一定红色旅游资源的前提下建造的综合性历史纪念馆和其他标志性建筑物,包括纪念碑、博物馆、纪念馆及收藏的物品等。如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5、革命历史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指在这段历史中遗留下来的革命故事、革命传说、革命文艺,具有感召力和时代精神的文化遗产,包括革命精神、革命道德传统等,如:刘三姐的故事、毛泽东诗词、铁道游击队。
第一条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
已经被公布为文物、历史建筑和烈士纪念设施的红色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红色资源,是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海陆丰革命老区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留存下来的旧址、遗址、遗迹、文献资料和可移动实物,以及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有关的纪念设施。包括:
(一)重要机构、重要会议、重要事件、重大战斗的旧址、遗址、遗迹;
(二)重要人物、具有重要影响烈士的故居、旧居、活动地、墓地;
(三)反映海陆丰革命历史活动、进程、思想、文化的重要文献资料和可移动实物;
(四)与海陆丰革命历史有关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塑像、纪念塔祠等纪念设施。
第四条红色资源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为主、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将红色资源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本辖区内红色资源保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及时发现、报告红色资源相关情况。
第六条市、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
发展和改革、财政、公安、民政、教育、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旅游、档案、地方志等部门和党史研究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红色资源保护、研究工作。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红色资源保护专家委员会,为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提供咨询、论证、评审意见。
专家委员会的组成办法和议事规则,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上级财政专项补助的资金;
(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三)社会捐赠的资金;
(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接受监督。
第九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捐赠、开展志愿服务和提供技术支持等方式参与红色资源的保护。
对红色资源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红色资源调查工作,建立红色资源数据库,全面掌握红色资源保存状况和保护需求,实现红色资源动态管理,推进红色资源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红色资源保护实行名录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红色资源数据库,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保护名录建议名单。保护名录建议名单应当征求红色资源所有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红色资源保护名录建议名单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编制红色资源保护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红色资源保护名录应当载明红色资源的名称、类型、产权归属、文化内涵、历史价值等内容,对不可移动红色资源附明确的地理坐标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红色资源灭失、损毁,或者因法定事由需要对红色资源保护名录进行调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意见,经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红色资源保护名录公布之日起九十日内,对列入保护名录的不可移动红色资源,设置红色资源保护单位标志。
保护单位标志制作标准由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划、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拆除红色资源保护单位标志。
第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完全损毁或者消失的红色资源遗址、遗迹立碑纪念。
第十五条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市红色资源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红色资源保护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类别、内容、规模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组织编制红色资源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合理划定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在编制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时,应当征求所有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在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时,应当同时提交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具体保护方案。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规划许可前,应当征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
在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其工程项目的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必须与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与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进行改造。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依法予以拆除。
第十七条在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在红色资源上刻划、涂污;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
(三)违法排放污水、废气和其他污染物;
(四)其他可能影响红色资源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红色资源保护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红色资源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保证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安全和完整,不得破坏其历史风貌。
第十九条红色资源保护建立保护责任人制度。
保护责任人按照红色资源的产权归属确定:
(一)国家所有的,其使用人为保护责任人;
(二)集体所有的,本集体经济组织为保护责任人;
(三)私人所有的,其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保护责任人;
(四)所有人或使用人不明确的,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保护责任人。
第二十条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非国有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签订保护协议。保护协议应当载明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维护修缮和安全防范要求,以及保护责任人依法获得指导、帮助、资助、培训的权利等内容。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保护责任人提供指导和帮助,组织专业培训,提高保护责任人的保护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条保护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进行日常保养、修缮;
(二)落实防火、防盗、防坍塌等安全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日常检查和宣传教育;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责任。
第二十二条保护责任人修缮红色资源保护单位,应当遵循不改变原状、最小干预的原则,不得损毁、改变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修缮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修缮经费由保护责任人承担。保护责任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修缮帮助。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红色资源的类别、内容、规模和保护需要等情况给予修缮支持,或者可以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购买、产权置换等方式对红色资源予以保护。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红色资源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每年对本行政区域的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保存状况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评估。
检查中发现红色资源保护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保护责任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发生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红色资源重大损失时,保护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开展抢救工作。
第二十六条鼓励对红色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红色资源的利用应当符合红色资源保护规划,与其历史价值、结构特点相适应,防止危及红色资源安全及破坏红色资源历史风貌。
禁止以歪曲、贬损、丑化等不当方式利用红色资源。
第二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红色资源有关的理论和应用研究,编纂和出版红色资源相关资料,深入挖掘和展示海陆丰革命老区红色资源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充分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
鼓励社会各界开展红色资源历史文化的宣传、学术研究和交流等活动,提升海陆丰革命老区红色资源品牌价值。
第二十八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利用红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类教育机构应当将红色资源及保护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激发青少年铭记革命历史、尊崇英雄烈士的热情。
各类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红色资源保护的公益宣传,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红色资源及保护知识,大力宣传红色资源保护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红色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全社会的红色资源保护意识。
第二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红色资源利用纳入本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红色旅游。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海陆丰革命老区红色资源特点,指导和支持旅游企业开发、推广具有红色文化特色的旅游线路、旅游服务、旅游产品。
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制作辖区地图、开发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公共交通站台、设置旅游交通标志和设施标牌时,应当包含红色资源相关内容。
第三十条利用红色资源拍摄电影、电视或者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拍摄单位或者举办者应当征得保护责任人的同意,提出拍摄方案或者活动计划,制定保护预案,不得使用危害红色资源安全的设备和手段。
第三十一条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收藏研究机构,可以对红色文献资料、可移动实物进行征集、收购。征集、收购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收藏的红色文献资料、可移动实物捐赠或者出借给收藏研究机构。收藏研究机构应当尊重捐赠人或者出借人的意愿,对捐赠物或者出借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红色资源保护职责的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占、挪用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的;
(二)对红色资源保护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使红色资源遭受损害或者红色资源历史风貌遭受破坏的;
(三)发现违反红色资源保护规定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包庇行为的;
(四)发现红色资源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组织红色资源抢救保护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涂划、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拆除红色资源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两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在红色资源上刻划、涂污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两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以歪曲、贬损、丑化等不当方式利用红色资源,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共利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毛主席视察小营巷纪念馆 毛主席视察小营巷纪念馆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小营巷56号,总面积约200平方米。免费对公众开放。
2,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八十八师淞沪抗日阵亡将士纪念坊 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八十八师淞沪抗日阵亡将士纪念坊,坐北朝南,为纪念墓坊,原坊北有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八十八师抗战阵亡将士墓园。建国后因城市建设,墓园被毁。
3,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位于杭州西湖东南云居山,该馆于1985年筹建,1987年12月,一期工程破土动工。纪念馆工程占地约7万平方米,包括烈士纪念馆、烈士纪念碑、大型铜浮雕壁、大型花岗岩群雕、纪念广场、甬道、车行道、服务网点和园林小品等。
4,浙江辛亥革命纪念馆 浙江辛亥革命纪念馆坐落于杭州鸡笼山西北,龙井路边的南天竺浙江辛亥革命烈士墓群旁,由杭州市园文局投资兴建。1993年12月破土动工,1995年初竣工,占地面积约7.5亩,建筑面积266平方米,于1997年10月10日正式对外开放。
5,中国共产党杭州历史馆 中国共产党杭州历史馆地处杭州市西湖风景区核心区域北山街44-49号,总占地面积约3100㎡,隶属于中共杭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为从事公益服务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来源:-中国共产党杭州历史馆 来源:-浙江辛亥革命纪念馆 来源:-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来源:-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八十八师淞沪抗日阵亡将士纪念坊 来源:-毛主席视察小营巷纪念馆
我国著名的红色景点有:西柏坡纪念馆,沂蒙山根据地红色旅游区,南湖革命纪念馆,瑞金革命遗址,古田会议纪念馆,井冈山革命遗址,韶山毛泽东故居纪念馆,百色起义纪念园,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遗址,延安革命纪念地。
红色景点又叫红色旅游景点。它主要指以革命纪念地、纪念物及其所承载的革命精神为吸引物,组织接待旅游者进行参观游览,实现学习革命精神,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振奋精神、放松身心、增加阅历的旅游目的的景点。
我国著名的红色景点有:
1.西柏坡纪念馆
西柏坡纪念馆,位于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西柏坡镇西柏坡村西柏坡景区内,是解放战争时期中央工委、中共中央和解放军总部的所在地,国家一级博物馆。他的总共建筑面积3344平方米。目前该馆获得荣誉有全国优秀社会教育基地,百个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一级博物馆,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国家5A级旅游景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2021年度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该馆系统反映了中共中央和领袖们在西柏坡期间的革命实践活动。喜欢西柏坡文化历史的通知可以到这个地方旅游。
2.沂蒙山根据地红色旅游区
沂蒙山红色基地,位于山东省沂水县夏蔚镇,总共占地面积32.6平方公里。由夏蔚、双山、王庄、大战地、云头峪五大景区构成。它是中共山东分局旧址、八路军山东纵队指挥部旧址、大众日报创刊地及孟良崮战役陈毅指挥所旧址、百年天主教堂、圣母山圣母堂、沂蒙红嫂园、民俗支前村、沂蒙山纪念馆及根据地广场等景点融教育、爱国、休闲、参与于一体。是很好的红色文化旅游地。
3.南湖革命纪念馆
南湖革命纪念馆,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烟雨路186号,现在出现的红船就是来源于此,嘉兴南湖是中国共产党诞生地、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 充分发挥了“鉴往知来、以史育人”的宣教作用,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全国社科普及优秀教育基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全国党史、国史教育基地、国家一级博物馆。
4.瑞金革命遗址
瑞金革命遗址,位于江西省东南部、武夷山西麓的瑞金市。在瑞金东北约六公里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就在这里召开,1933年4月至1934年7月,中央工农民主政府从叶坪迁到此,现有总办公厅旧址、毛泽东、张闻天、谢觉哉、邓小平等同志的故居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列宁小学旧址等。这里也是全国“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这里可以感受到中华苏维埃文化。
5.古田会议纪念馆
古田会议纪念馆,位于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纪念馆以古田会议会址为依托建立的集文物收藏、资料研究和宣传教育为一体的场馆。在这个地方收藏了馆藏文物20000余件,三级以上文物藏品2028件,收藏采访资料600多份、图书资料1万余册。是国家一级博物馆,并且也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喜欢古田文化的可以到这个地方参观。
6.井冈山革命遗址
井冈山革命遗址,位于江西省吉安井冈山市,这里发生的历史故事是:秋收起义失败后,毛泽东率领部队挺进井冈山,在井冈山创立了全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而且根据地以茨坪为中心,拥有宁岗、永新、莲花三县和吉安、安福、随县、酃县的一部分,方圆275公里。井冈山革命遗址主要集中在江西省井冈山市的茨坪、茅坪、大小五井及五大哨口等地。所以这个地方可以说是中国农村革命的出发。
7.韶山毛泽东故居纪念馆
韶山毛泽东故居纪念馆,位于湖南省韶山市,这里是一代伟人的故居,毛泽东纪念馆包括:毛泽东铜像、毛泽东少年时代读书的私塾旧址、毛氏宗祠、毛震公祠、毛鉴公祠等历史遗址。在这里集中反映了毛泽东从立志救国、探求真理到改造中国与世界的辉煌人生历程,全面、系统地展示了世纪伟人毛泽东的丰功伟绩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喜欢毛泽东历史的可以到这里旅游。
8.百色起义纪念园
百色起义纪念园,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著名景点有:百色起义纪念馆、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军部旧址(粤东会馆)、右江民族博物馆、廉政教育基地、百色起义英雄雕塑园、邓小平手迹碑林、百色起义纪念碑。总共占地3.6平方公里。喜欢白色起义历史可以到此一游。
9.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遗址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遗址,位于贵州省遵义市,这里市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到达遵义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司部与一局(负责作点)即驻在这幢楼房里。在这里开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的会议——遵义会议。所以这个地点就不同于其它地点了,顿时就变得有了意义。这里拥有: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第三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等一批头衔。
10.延安革命纪念地
延安革命纪念地,位于陕西省延安市,这里也是中国工农红军万里长征胜利到达的终点,也是1935年10月至1948年8月毛泽东居住地和中共中央所在地,现在纪念地由纪念馆和革命旧址两大部分组成。推荐喜欢延安精神到这个地方参观。
红色文化,红色景点远远不止我今天分享的这10大地方,但是我推荐这10个地方,因为它们基本是重要的代表,希望大家喜欢今天分享的10大红色景点。
1.白邑黑龙潭,位于嵩明县白邑乡龙潭营村南,旁修黑龙潭寺。始建于明代。存正殿三间,南北厢房各五间,南北配殿各三间,戏台一座,财神庙一座。正殿前有一块光绪皇帝题写的匾额,上书“盘江昭佑”四个大字,右题:“钦命太子太保兵部尚书云贵总督部堂白山伊里布吉旦”,左边落款是“大清光绪十三年季春月下浣日吉旦”,中有一玺印:“光绪御笔之宝”。白邑黑龙潭泉眼就在庙中的龙潭。潭分南北两潭,北潭泉盛,注入南潭,潭底望去,呈青黑色,故名黑龙潭。水从潭中涌出,形成小河,向南注入松花坝水库。
2.星耀水乡,原云南省嘉丽泽农场内,西距省会昆明市50公里,离昆明国际新机场仅18公里,拥有背靠新昆明、连接全世界的优势位置。利用原嘉丽泽农场保存极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在大量湿地水塘的基础上恢复原来水乡泽国的旖旎风光,以丰富多彩的创意,致力于打造“绿色、生态、高效、优美”的世界性旅游、休闲、度假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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